贵阳市: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选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9文章来源: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作者: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阅读:235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能力,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6月组织对县级动物卫监所推荐的15件案件卷宗进行评查,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一查阅,通过认真讨论并对案卷进行总结和分析,评选出6件市级优秀案卷:
1. 观山湖区农业水务局的《张顺福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案》。
2. 清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万文龙违法处置病死动物案》。
3. 花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范勇运输的生猪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案》。
4. 花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贵阳巨农肉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案》。
5. 开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关于开阳县康健牧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尸体案》。
6. 修文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未经定点从事牲畜屠宰活动案》。
行政处罚案卷是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的具体表现,我市将进一步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并把这6件优秀案卷推荐到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加全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