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转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延长<本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公
发布时间:2019-01-15文章来源: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作者: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阅读:235
沪动卫监函【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卫生监督所、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总所、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处:
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综合评估,《本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沪商运行【2013】894号)延长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结合公告内容,现梳理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事项如下:
一、2019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4月30日,本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各地供沪活禽只允许进入上海市规定的活禽定点屠宰加工(上海闵优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乐得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上海圣华副禽品有限公司、上海凌华绿头鸭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肉禽加工厂,上海老杜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按照《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沪活禽种类全年仅限肉鸡、肉鸽、鹌鹑。
三、供沪活禽须从我市洋桥、葛隆、安亭、白鹤、西岑、枫泾、新联、向化8个指定公路道口进入,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防疫消毒、信息登记,其余通道禁止进入。
四、请各兄弟省市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严格按农业部规定落实检查、风险评估、检测、签证等各项措施,上海休市期间暂停签发除屠宰以外的供沪活禽检疫证明。
五、种禽调运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行。
商请各地大力协助,尽快部署落实,共同做好供沪活禽防疫监管工作。
特止函告。
附件:《市商务委 市农委关于延长<本实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有效期的通知》(沪商运行【2018】330号)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1月7日